1、使用本品,应在农业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。机收麦田由于留茬高或地面有作物秸杆等覆盖物,影响药效,必须用推荐剂量上限并加大兑水量或清除覆盖物,使药液接触土壤。
2、本品不宜与强碱、强酸性物质混用。
3、避免药液飘移危害邻近豆类、杨树、桃树、水稻、瓜类等敏感作物田。 4、每季作物较多使用一次。
4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
5、施药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戴口罩等;此时不能吸烟、饮水等;施药后清洗干净手、脸等。
6、禁止在河流、池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
7、产品在夏玉米上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