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亚兰
1、皮肤有急性炎症及破溃者禁用。
2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3、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
4、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,以免脱色。
5、药用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瘙痒、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。
6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
7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8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9、本品与肥皂、清洁剂、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、雷锁辛、硫磺、维A酸、含有酒精的制剂、药用化妆品等同用,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。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。
11、购买本品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、批号及有效期,已过期的药物不得使用,尽量选择最新生产的药物,拒绝购买包装破损或印字不清晰的药物。
12、用药后局部可有轻度瘙痒或烧灼感,也可发生轻度红斑、脱皮和皮肤干燥等。偶有接触性皮炎发生。